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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街七名转非劳动力的悲惨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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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27 21:08: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共7个人,原是昌平区城北街道六街村的村民,因昌平区前锋学校征占六街村的耕地,于2013年6月被转为非农业户口,原本答应转户口后给安置工作及办理社会保险的承诺至今未与落实,并且一直停滞不前。
    从2005年起昌平区教委前锋学校征占六街村的水库路东侧“东工地”耕地,答应按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给予征地补偿款并给予转户口17人,其中7名转非劳动力给予安置工作,工作单位是昌平区教委下属学校;另外10人为老人和儿童,只给一定补偿款直接转非。
    从2011年至2013年上半年,经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全体村民大会、自愿报名、抽签等程序,17名转户口人员确定,并经过两个月的公示,至2013年6月份,17名村民的转户口工作完成;2013年8月,10名老人及儿童的补偿款发放及社会保险工作完成。只剩下7名转非劳动力的工作未安置,大家猜测到2013年9月1日新学年开学前,7名转工人员应该可以上班了,但时间到了2013年10月底,一直没有动静。焦急之下7人开始询问,但给昌平教委打电话,回复不知此事;问六街村委会,村书记答复是在办社保手续;到社保部门问,回答是不知此事。《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第二十三条规定:自批准征地之月起,转非劳动力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在转非劳动力办理转为非农业户口手续后30日内,到所在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补缴社会保险。昌平区教委和六街村委会公然违反国家法规的行为大胆又不可思议,大家都隐约感到事情有些不对头。在昌平区信访部门的督促下,昌平区教委才出面接待了7人,教委人事部的主管人员不情愿地说出了实情,结果让大家大吃一惊。
    原来,昌平区教委说争取不到人事编制名额,7名转非劳动力无法按当初约定进入教育行业正式编制内,所以转户口后的一切手续才停滞下来。答复说,如果7个人着急,就只能按编外合同工或临时工身份安排工作,工资待遇可以与正式在编人员相同,不管你们接受还是不接受,也许教育行业的正式人事编制永远也不会有了。7名可怜的转非人员感到非常震惊也很疑惑:关于前锋学校征占六街耕地给予转户口及人员安置工作的提案在2011年1月就已在六街村民代表大会上讨论通过,并在2011年4月已由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公示,然后才通知给六街全体村民,肯定是有人事编制名额的呀!2012年底开始做“转户口报名及抽签确定转非名单”的准备工作,在全体村民参加的动员会上,村干部清晰地解释了日后的工作安置去向及福利待遇,并且期间都有镇里的官员监督,怎么到2013年转户口的手续办完了,这7个人的人事编制名额就没有了呢?
    对此,教委官员及六街村书记都给出了几乎一致的回答:因为政策变了,相关部门的主管领导也换了,期望的和原来承诺的无法实现了,如果接受,就是以编外合同工或临时工身份参加工作;如果不接受,就无限期的等下去,昌平教委也没有办法。
    出于对党和政府的无限热爱与信任,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更是为了全体六街村民的权益不受侵害,也为了帮助个别地方领导及时认识错误、改正错误。2013年11月初,七名村民来到了北京市人民政府进行了咨询。市政府相关部门人员给了明确答复:“此事,黑白很分明;事情很简单;解决很容易。转非工作安置名额是你们全体六街村民的用土地换来的,不可能是“编外临时工”身份。但也不排除个别地方势力违法乱纪、以权谋私,市政府这里将督促昌平区相关部门解决,但你们也要做好长期坚持的准备,因为有些地方势力很顽固”。
    对于市政府的坚持原则态度和为百姓服务的热情,七名村民充满感激,也对昌平区存在的丑陋现象感到气愤。后来的事情发展也正如市政府解释人员所说的,虽然事实清楚、黑白分明,但解决起来依然阻力重重,至今依然没有见昌平区的实质做为┅┅才有今日写于网上。
    农民土地没有了,户口也给转了,却没有合法的工作身份,没有稳定的将来,对于这些上有老、下有小的年轻村民来说,这不一个简单的欺骗问题,这是一个生与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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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发
    发表于 2014-1-20 10:43:37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主,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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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凳
    发表于 2014-1-30 00:57:24 | 只看该作者
    没事我就来昌平社区网看看,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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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板
    发表于 2014-2-1 20:28:35 | 只看该作者
    我抢、我抢、我抢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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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发表于 2014-2-2 19:48:39 | 只看该作者
    不知该说些什么。。。。。。就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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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发表于 2014-2-4 13:22:03 | 只看该作者
    不知该说些什么。。。。。。就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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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发表于 2014-2-6 21:21:04 | 只看该作者
    看帖回帖是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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