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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广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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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车我秀] 刑事逮捕及其适用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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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1-31 02:07: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逮捕是经人民法院决定、上海刑事律师人民检察院决定或批准,由公安机关执行,依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并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

    3、有逮捕必要。即采取取保候审、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如果是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决定逮捕;如果是在、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有权依法决定或批准逮捕。

    此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即如果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县级以上人大代表,还必须得到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大会闭会)的许可,方可决定或批准逮捕。

    逮捕的执行权由公安机关行使。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公检法机关对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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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1-31 02: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 收益 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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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1-31 02:08: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不错,楼主您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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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1-31 02: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来刷分的,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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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1-31 02: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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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1-31 02: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来刷分的,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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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1-31 02: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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